廣府發〔2025〕10號
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實施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25〕16號)及德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實施工作的通知》(德府函〔2025〕83號)要求,為切實做好廣漢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結合實際,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總體安排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開展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將全面摸清新時代我市“三農”家底,客觀反映農業發展新情況、鄉村建設新面貌、農民生活新變化、農村改革新成效,為科學制定“三農”政策,助力廣漢加快建設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提供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撐。
(一)普查對象和范圍。普查的對象是廣漢市行政區域內的以下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二)普查內容。本次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
(三)普查時序安排。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普查工作的時序安排是:2025年,組建廣漢市人民政府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編制工作事項規劃和經費預算;2026年,組建鎮(街道)、村(社區)農業普查機構,落實人員、經費、措施和責任,制定普查實施方案,開展綜合試點、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選聘培訓、普查區劃分與繪圖、清查摸底、宣傳動員等工作,做好數據處理能力建設和物資保障等工作,組織實施遙感測量;2027年,完成普查登記、數據質量抽查、審核驗收、數據匯總處理、評估發布等工作;2028年,完成普查分析研究、資料匯編、結果運用、總結表彰等工作。
二、全面做好各項保障
本次農業普查涉及范圍廣、調查對象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為保證普查工作有序高效實施,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務必精心謀劃,強化保障落實。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廣漢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負責組織全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實施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普查任務完成后,領導小組自行撤銷。
有關部門(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業務培訓、清查摸底、普查登記、數據處理、結果運用等工作由市統計局牽頭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遙感測量方面的事項,由廣漢調查隊牽頭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統計局、廣漢調查隊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市發改局負責和協調;普查所需電子地圖和地理信息技術支撐方面事項,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和協調;經營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方面事項,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和協調;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等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現有力量,全力支持配合農業普查工作。
各鎮(街道)要成立專門的普查工作機構,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充分發揮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強化隊伍建設。各鎮(街道)要選好配強普查工作人員,選聘高素質的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分類、分級、分層加強培訓指導,建立相應管理機制,保證普查隊伍穩定。普查機構要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從有關單位抽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并及時足額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或補助,穩定普查工作隊伍。
(三)強化經費保障。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所需經費和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勞動報酬,由市財政保障。各相關單位根據普查工作需要,按照厲行節約原則,將普查工作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四)強化宣傳引導。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及有關單位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廣泛宣傳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普查要求等,引導廣大普查員依法開展普查、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建立普查輿情監測及應對工作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形成良好普查氛圍和輿論環境,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嚴格落實工作要求
(一)嚴格依法普查。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好普查各項工作。普查人員要依法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督的職權,堅決抵制普查工作中違紀違法行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資料,不得強令、授意篡改普查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對于普查工作中獲得的普查對象資料要依法保密,不得用于統計以外的目的。普查對象要依法如實填報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不得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普查資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普查數據。普查機構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
(二)創新普查模式。強化現代化調查手段應用,推動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統計等部門建立數據共享機制,搭建統一共享平臺,促進部門信息深度融入普查工作,為數據采集提供多元支撐。統籌開展線上線下業務培訓,提升普查人員專業能力,引導普查對象通過網絡自主報送數據;推廣使用“網上填報+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雙模式推進普查,提升普查數據處理效率,全面提升普查工作數字化、智能化水平,確保普查工作科學規范、高效有序推進。
(三)嚴守數據質量。堅持將數據質量放在第一位,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普查中苗頭性、突出性問題。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落實普查各環節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標準要求,加強歷史數據、部門信息等資料比對分析評估,強化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安全。
(四)加強成果應用。深化普查資料開發利用,健全普查數據共治共享機制,系統推進普查報告編制、專題分析研究、重點課題攻關等工作,充分發揮普查成果在黨政科學決策、部門行政管理、發展規劃編制中的基礎作用。
附件:廣漢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廣漢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廣漢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
組 長:代 軍 市政府副市長
副 組 長:李小軍 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劉蘇毅 市統計局局長
張頌彬 廣漢調查隊隊長
王 虎 市財政局副局長
張皓云 市航展中心副主任
成 員:楊 靜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委外宣辦(市政府新聞辦)主任(兼)
陳 霞 市發改局副局長
侯曉均 市公安局副局長
曾 莉 市民政局副局長
陳 勛 市人社局機關黨委書記
黃 偉 市自然資源局空間規劃師
蘭道波 市水利局副局長
張小川 市委農辦專職副主任
張 靜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胡萬誠 市文旅局副局長
徐清萍 廣漢調查隊副隊長
鄧成徹 雒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楊 彬 金雁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唐紹初 漢州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羅賢鋒 三水鎮黨委副書記
羅 偉 連山鎮副鎮長
鄧 曉 小漢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吳淳藎 高坪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韓 飛 向陽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
趙 明 三星堆鎮副鎮長
王用全 金魚鎮產業發展和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劉 旭 南豐鎮黨委委員、統戰委員,副鎮長
陳 康 金輪鎮黨委委員、統戰委員,副鎮長
廣漢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劉蘇毅、張頌彬同志兼任,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日常工作。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期間,若成員單位人員有調整,報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不再另行發文。第四次農普工作結束后,該領導小組自動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