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中共廣漢市三星堆鎮委員會、廣漢市三星堆鎮人民政府
辦公地址:廣漢市三星堆鎮興華東街253號
郵 編:618305
辦公時間: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838-5500142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決策部署,以及本級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討論決定本鎮黨的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二)加強黨的建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等工作。
(三)統籌區域。落實關于轄區的重大決策,制定轄區經濟和社會規劃、公共服務設施布局,負責鄉村振興工作,推動轄區經濟社會健康、有序、可持續。
(四)強化基層治理。負責本轄區社會治理,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健全自治平臺,組織群眾和單位參與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和管理。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依法授權或委托授權的行政執法工作。
(五)優化公共服務。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組織實施并優化民政、教育、文化、衛生健康、勞動社會保障、退役軍人事務等各項公共服務。
(六)負責轄區范圍內的社會穩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領導簡介
范中建 黨委書記
王健宇 黨委副書記、鎮 長
陳傳輝 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文 陽 黨委副書記
楊雪柔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曾文興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王道勇 政法委員、派出所副所長
張姝穎異 宣傳委員、副鎮長
王 勝 統戰委員、副鎮長
陳 濤 副鎮長
向權東 副鎮長
趙 明 副鎮長
陳 潔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徐驕敏 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四、機構設置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中共廣漢市三星堆鎮委員會(以下簡稱三星堆鎮黨委)、廣漢市三星堆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三星堆鎮人民政府)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推進機構、職能、權限、責任法定化,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和《廣漢市機構改革方案》(廣委發〔2024]10號)以及黨中央和省委、德陽市委、廣漢市委對鄉鎮基層領域工作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三星堆鎮黨委是轄區各項事業的領導核心,三星堆鎮人民政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履行相應職能。鎮黨委機關、鎮人民政府機關合署辦公,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第三條 本規定確定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是三星堆鎮黨委、鎮人民政府機構職責權限、人員配備和工作運行的基本依據。
第四條 三星堆鎮黨委機關、鎮人民政府機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鄉鎮基層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德陽市委、廣漢市委決策部署,把堅持和加強黨對鄉鎮基層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決策部署,以及本級黨員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討論決定本鎮黨的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二)加強黨的建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等工作。
(三)統籌區域發展。落實關于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制定轄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公共服務設施布局,負責推進城鄉融合發展、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等工作,推動轄區經濟社會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四)強化基層治理。負責本轄區社會治理,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健全自治平臺,組織群眾和單位參與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和管理,開展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三社聯動”。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依法授權或委托授權的行政執法工作。
(五)優化公共服務。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組織實施并優化民政、教育、文化、衛生健康、勞動社會保障、退役軍人事務等各項公共服務。
(六)負責轄區范圍內的社會穩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七)承辦市市民服務中心轉辦的事項。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條 三星堆鎮黨委機關、鎮人民政府機關根據本規定第四條所明確的主要職責,編制權責清單,逐項明確權責名稱、權責類型、設定依據、履職方式、追責情形等。在此基礎上,制定辦事指南、運行流程圖等,進一步優化行政程序,規范權力運行。
第六條 三星堆鎮黨委機關、鎮人民政府機關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黨建工作辦公室。牽頭負責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中央、省委、德陽市委、廣漢市委和鎮黨委的決議。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做好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負責鎮黨委自身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隸屬鎮黨委的黨組織建設。牽頭負責本轄區“兩企三新”、行業協會商會黨的黨建工作。負責黨史、地方志、機要保密、組織人事(老干部)、機構編制、群團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民主法治、宣傳教育、精神文明、意識形態、統戰、民族宗教、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信息、檔案、年鑒、績效管理(督促檢查)、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內部審計、綜合協調、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務性工作。牽頭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組織和管理鎮財政收入和支出,編制并執行年度財政收支預、決算。負責組織和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鎮財政專項資金。負責集體資產和村級財務管理指導。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負責管理鎮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資金。協助有關機構代收代繳各類社保資金。負責管理國有資產和政府性債務。負責財政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人員勞資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牽頭推進城鄉融合發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負責統籌推進一、二、三產業的發展,抓好產業規劃發展、固定資產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招商引資、科學普及等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用地、能源、交通等生產要素保障工作。負責本轄區的統計管理工作,牽頭做好各項普查等工作。負責轄區個體經濟、經濟組織的管理工作。
(四)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宣傳貫徹自然資源和規劃、村鎮建設、農房建設管理、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政策法規。負責組織編制鎮(村、社區)國土空間體系規劃、專項規劃及審查報批工作,執行國土空間規劃。承擔農房建設監督管理、自然資源管理、地質災害防治等工作。協助做好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業發展、新農村聚集點建設等項目的選址、用地等工作。負責指導統建安置小區、新農村聚居點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的政策法規,根據委托負責承辦土地征收、房屋拆遷補償和安置等具體工作。負責田長制、林長制、河長制等相關工作。
(五)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社會發展規劃,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牽頭負責民政、教育、體育、科技、文化、旅游、廣播電視、社會救助、社會保障、就業服務、衛生健康、醫療保障、脫貧成果鞏固、農民工服務、退役軍人事務、殘疾人事務等民生保障和社會事業工作。
(六)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民武裝、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穩定、社會治安、依法治理、禁毒整治等工作。統籌協調轄區社會治理、小區管理、基層政權建設等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健全自治平臺,組織群眾和單位參與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和管理。統籌負責指導村(社區)治理和村(居)民自治工作。組織開展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健全防范控制網絡,做好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有關內設機構、直屬單位辦理市市民服務中心機構轉辦的事項。負責宣傳貫徹生態環境保護、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本轄區內相關規劃并組織實施,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綜合防災減災責任。負責加強應急管理,做好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牽頭抓好轄區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等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及綜合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轄區范圍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環境監測)、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行動,督促問題整改。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打擊生態環境、安全生產領域違法行為,協助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和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組織開展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負責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負責消防和安全文明建設等工作。
(七)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轄區內依法授權或委托授權的各類行政執法工作。會同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應急管理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隊伍開展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有關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工作。負責加強與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協助開展日常巡查,發現、制止違法行為并移送案件線索等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日常管理,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完善執法監督機制,監督評估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執法程序、執法效能。負責人居環境治理工作。負責場鎮管理和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協助開展砂石治理等相關工作。
第七條 三星堆鎮黨委機關、鎮人民政府機關行政編制38名。設書記1名,副書記、鎮長1名,人大主席1名;副書記1名,副書記、紀委書記1名,組織委員1名,宣傳委員、副鎮長1名,統戰委員、副鎮長1名,政法委員1名(可兼任副鎮長),副鎮長3名,人武部部長1名由副鎮長兼任。股級職數9名。保留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人大、紀委(監察室)、武裝部、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紅十字會等按有關規定或章程設置。
第八條 三星堆鎮黨委機關、鎮人民政府機關設下列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一)廣漢市三星堆鎮便民服務中心(掛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為副科級,核定事業編制10名,設主任1名(副科級),副主任2名(正股級)。承擔轄區內民政、教育、殘聯、醫保、社保、就業、衛生健康、黨群服務、農民工服務、退役軍人服務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工作。根據授權,辦理轄區內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指導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工作,接受上級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配合做好聯辦件的現場踏勘工作,負責統計和上報便民服務相關工作。
(二)廣漢市三星堆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為副科級,核定事業編制5名,設主任1名(副科級),副主任1名(正股級)。負責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統籌推進鄉村振興工作。參與轄區范圍內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參與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承辦農業、林業、水利、農業機械、農機安全畜牧獸醫等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防治、農產品質量檢測、林權管理、水利建設與管理、農村供水、農村經濟經營管理、脫貧成果鞏固等工作。承擔河長制相關具體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流轉、承包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和農村氣象信息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普查相關工作。
(三)廣漢市三星堆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5名,設主任1名(正股級),副主任1名(副股級)。負責擬訂文化旅游及其他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文物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負責文化宣傳教育、文明建設、基本公共服務等工作。負責村(社區)建設和村(社區)活動的組織管理。負責村(社區)文化陣地建設,管理公共文化設施,承辦各類文體活動。負責產業發展相關的環境營造、綜合協調、咨詢服務、項目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建立政府與企業間雙向溝通聯系,提供協調聯動。負責根據產業規劃做好轄區企業的宣傳推介、產業引導和配套服務。負責做好招商引資前置服務,搭建企業交流合作平臺。推進“一站式”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受理企業提出的各種資金、項目支持申請,提供咨詢培訓等服務工作。
(四)廣漢市三星堆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5名,設主任1名(正股級)。負責承擔轄區內群眾工作、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內群眾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權益保障等人民信訪工作。負責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參與轄區內基層治理工作、鄉村治理工作,提出農村社會治理、基層政權建設等建議,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志愿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承擔本轄區內“兩企三新”、行業協會商會服務工作。
第九條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廣漢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廣漢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條 本規定自2024年6月 28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