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相關部門:
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透明度,加強政務公開和社會監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種亂收費,根據《德陽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2022年12月)》,我們動態調整了《廣漢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2022年12月)》(以下簡稱《基金目錄清單》),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基金目錄清單》中所列的政府性基金項目為截至目前按規定程序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設立,在全市范圍內向全社會實施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包括資金、附加、專項收費,下同)。具體基金項目、收費標準、政策依據以及資金管理方式等,按本《基金目錄清單》所列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廣漢市范圍內實施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一律以本《基金目錄清單》為準。凡未列入本《基金目錄清單》的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拒絕繳納。
三、今后國家新增、調整或取消政府性基金,按照國務院或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